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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积极作好市本级城镇职工大病保障工作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3/2/4 16:55:00


    为了减轻参保者医疗负担,市医保局结合业务经办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建议出台了门诊重症疾病待遇标准调整的通知。一是将甲减、精神分裂症增加为绵阳市基本医疗门诊慢性病种;二是从2013年1月1日起对患有两种及以上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由现行的700元/人年补助标准,调整为1000元/人年。同时将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增加为绵阳市基本医疗门诊特殊重症病种,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费用按住院政策报销。我局还将各种恶性肿瘤的手术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肝、肾、骨髓移植术后的排斥性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相关的检查、治疗、用药和癌症病人的镇痛治疗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