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4/4/10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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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督导组督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2、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集中学习
区督导组督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4月1日上午,区党工委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督导组组长贾剑凌、社工委副书记指导组组长张艳、综合股股长周勇军等一行,来我院检查督导第一阶段实践教育活动。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廖禄文同志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边听取廖禄文同志就我院近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一边认真仔细查阅了实践教育活动相关资料,随后对院内进行了实地查看了解。督导组一致认为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开展情况予以了肯定,同时对检查中存在的不足提出2点要求: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针对医院实际情况编印活动学习资料,让每位党员医生充分利用空闲时间自主学习。
最后,廖院长表示,院党支部一定会按照区党工委、社工委督导组的要求积极开展活动,进一步改进方法,突出医院特色,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更有成效。
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第二次集中学习
4月4日14:00至19:00,我院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集中学习,本次学习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显主持。
在学习中,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认真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俄罗斯人在诉说(1-3)教育片,教育片运用大量历史文献资料和亲历者采访讲述,对苏联亡党亡国原因的深刻剖析,使大家深感震撼。它提醒着每个共产党人,要永远牢记党的宗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随后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副院长廖禄文同志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习近平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中央“六项禁令”》等中央文件。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深刻认识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一致认为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努力为医院的改革、发展和人民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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