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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
发布人:转绵阳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3/2/4 17:09: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司法局、法建办、法创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绵法建办〔2012〕3号)和市法建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绵法建办〔2012〕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完善和群众需求的不断增长,过去的宣传教育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从我市人口计生形势来看,广大群众特别是一些农村群众,受各种因素影响,传统的婚育观念仍根深蒂固,想生育第二个孩子和男孩偏好的意愿仍然比较强烈;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脆弱,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少数地方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乡、村两级领导干部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等思想开始滋生蔓延,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弱化。这些问题的出现,如果不加以克服和解决,势必影响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势必影响人口计生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势必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有效整合各种宣传教育资源,推动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手段和载体的创新,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强农村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大力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弘扬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稳定全市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家科技城和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主要任务

新时期,人口计生宣传教育面临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突出以下几方面宣传内容:

(一)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国情国策宣传,大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人口意识和人均意识。积极推行各级党委把人口理论学习列入各地中心组的学习计划,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率先牢固树立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思想,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地方总体战略发展规划,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人口安全等方面的了解和忧患意识。

(三)大力普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婚育科学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生育和优生优育意识。加大现行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明白计划生育依然是基本国策,依法生育是公民的权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是公民的义务。要深入宣传好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使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等计生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响应党的号召不后悔,实行计划生育不吃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要积极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工作,动员群众自愿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优生工作,降低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科普知识,切实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建设农村新型生育文化、培育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农村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新型生育文化的熏陶,促进生育文明。要做好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开展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向大、中、小学生和社会未婚青年普及国情国策和青春期性健康知识教育,增强其自我保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努力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加强流动人口和企业育龄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为他们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宣传服务。

(五)大力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局面。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宣传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文化环境。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抓住人口文化宣传阵地,通过各种人口计生节日纪念活动和走访慰问、进村入户、帮扶活动等措施,扩大人口计生工作的影响,从而形成正确的人口计生社会舆论导向。

(六)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着力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要抓好纵向网络建设,从职能、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形成一个功能齐全、发挥作用的宣传教育体系。要强化县、乡、村宣传教育网络的完善与配套,尤其要加强村级计生服务人员、计生协会会员、计划生育志愿者这三支队伍的培训工作,使他们承担起宣传教育责任,壮大宣传力量,配齐配强宣传人员,做到有人抓、有人干、有人管。要抓好横向网络建设,巩固和发展新闻媒体特聘人口计生宣传员队伍,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传联络员制度,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资源整合。要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融入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去,有效整合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同时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形成宣传合力。

(三)加强分类指导。对于人口计生工作水平较高、宣传教育基础较好的地区,要重点加强农村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开展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对于基层基础薄弱的地区,重点要加强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利益导向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四)加强督查评估。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宣传教育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宣传教育队伍。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